破产后,你的房产还是你的吗?(Part 2)

如果你以为宣告破产后,最多只是财产被冻结,日子照常过,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据线上房地产平台PropertyGuru指出,大马人一旦宣告破产后,在个人资产上会面对4大后果: 1)失去个人房产和财产管理权 当你成为破产人士后,法庭和政府会委任一名破产总监(Director General of Insolvency)来监督和接管你名下的所有财产,包括房地产和汽车等,你的银行户口也会被冻结。 同时,破产总监会对你的财产进行管理和分配,并通过变卖等方式来设法为你还债,这包括你的屋子和其他财产等。此外,破产总监也有权将你每月薪水的一部分用于偿还债务。 对破产人士来说值得庆幸的是,公积金局里的存款将不受影响。不过,如果破产人士在得到报穷局的批准后提出公积金,这笔公积金可能会被视为破产人士的资产之一,进而被报穷局接管。 同时,破产人士和妻儿本身的经商工具和衣物等必须用品也会被破产总监接管。可留下自己持有的财产价值不得超过RM5000。 2)信用额度被限制在RM1000 破产后,你现有的信用卡消费额度不得超过RM1000。 如果想要把这个额度提高到RM1000以上,你必须向你的银行或金融机构通知你的破产状况和做出申请,然后让银行或金融机构决定是否批准你的申请。 3)禁止出国 破产人士是被禁止出国的。同时护照也必须上缴,除非获得破产总监或法庭的批准。 而且每一次出国都必须向报穷局做出申请。 4)就业限制 有些职业,是你一旦宣告破产后,就再也不允许从事。其中包括律师、会计师和测量师等。对此,破产人士必须自行跟这些职业的团体或机构查询。 此外,如果没有获得法庭或破产总监的批准,破产人士不能经营公司和生意,也不能担任公司董事或涉及公司管理。 不过,破产人士还是可以继续工作的,只是可能需要通知雇主本身的破产状况,因为某些公司的政策会要求员工必须通报这种状况。   Photo by Tierra Mallorca on Unsp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