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公积金局会员都曾面对“我还没到退休年龄,可是又想要提领EPF里的钱出来用”的一个情况。
那究竟在什么情况下,会员可以在55岁前提出部分存款(Partial Withdrawal)呢?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到我国公积金会员的户口分为两种,即第一户口(Account 1)和第二户口(Account 2)。第一户口的存款数额佔了整个户口的70%,第二户口佔了30%。
绝大部分情况下,会员在退休前,只被允许提领第二户口的存款。以下为会员被允许提领第二户口存款的10种情况:
1)50岁时提款
一生只可以申请一次,让EPF会员提取部分或全额存款,作为退休规划。
2)教育(本身或子女)
会员可申请提款,作为本身或子女升学进修,或者深造的经费或住宿费用。同时也可用来摊还教育贷款,适用于公积金局所承认的借贷机构,如国家高等教育基金局贷学金(PTPTN)。
3)购买或兴建自己的第一间屋子
以个人名义或者联名购买或兴建屋子都可以申请。
4)减低或一次性付清房屋贷款
用来减低,或一次性付清房屋贷款。
5)支付每个月的房屋贷款供期
用来支付每月的房贷分期付款。申请者必须同时是屋主和贷款者。
6)Flexible Housing
从第二户口中拨出一部份的存款,用来开设一个灵活房屋提款户口(Flexible Housing Withdrawal account),帮助EPF会员提高申请房屋贷款的能力。
7)PR1MA Housing
如果会员通过一马房屋(PR1MA)计划下的灵活房贷计划(SPEF)购买一马房屋,可以申请从第二户口提领存款用来买房。
8)医药费
支付本身或家庭成员的医药费用。
9)EPF总存款达到100万令吉以上
会员可申请把超过100万令吉以上的存款数额提出来。
10)i-Citra
EPF会员可申请从第一户口和第二户口提领高达RM5000的存款,长达5个月,即每个月可提领RM1000。条件是EPF户口当中至少要有RM150的存款(第一户口至少要有RM100)。
i-Citra会让会员优先从第二户口提款,如果第二户口存款不足,才会允许会员提取第一户口的存款。但i-Citra的申请期限,早于2021年9月3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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