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月12日讯)因为歌手黄明志,我们最近一直在看到关于NFT的新闻;黄明志暴富当然跟我们没什么关系,反正钱不会派给我们,但到底NFT是什么东东?如何让他一觉醒来暴富?如果你也想一夜暴富,这样的方式行得通吗?
先说回事情的源起是于11月7日,黄明志在他的各大社交媒体上发帖,说他的新歌《 Go NFT 》发放平台不再是 YouTube,而是很多人都不着头脑它是什么的NFT!
黄明志的宣传口号是“用NFT对抗世界”,结果新歌在12小时后卖出350万令吉,迅速之快跟数额之大,震惊不止娱乐圈,余震还弹到去隔壁的隔壁的隔壁。但他强调,不会将赚到的加密货币兑现,而是将这些加密货币永远留在虚拟世界。
那现在我们来科普一下,到底什么是NFT?
NFT的全名是Non Fungible Token,中文译成“非同质化代币”;其实无论是英文还是中文,看了都不懂这是什么东东!(对的,你并不寂寞,看不懂的人多的是,别傻啦,那跟你英文好不好没关系!)
其实NFT也称为“不可替代代币”,属于特殊形式的加密货币,利用区块链技术产生独特的数码标记,且能被验证与纪录,因此不会有两个一样的NFT。一段影像、音乐、图片、线上游戏或是数码化的收藏品,都可以用NFT发售。
由于每一枚NFT都是独一无二的,具有“不可替换性”的特质,让NFT和NFT之间没有办法相互交换。举例说,今天你借出一个NFT给朋友,那么朋友必须把同一个NFT归还给你,而不能以其他NFT代替。
(看了以上你还是不明白?这回你别怀疑是不是你连中文理解能力都有问题,那纯粹只是加密世界太难让人明白。)
简单来说,互联网太发达,任何音乐、图片或影片都可以被无限制的复制,因此很难辨别真伪,但若是用NFT, 等于是帮这些物品刻上一个烙印,以便证明它的拥有者是谁。
正如黄明志在 YouTube 影片里的解释,市场上买卖东西,不论是实体或网络,都会经过中介,赚到钱都一定要将部分钱分给其他人。
“就像现在你们透过 YouTube 来看我的影片,还有透过数位平台来听我的歌,那些所赚到的广告费和下载费,明明作品是我做,可是我还是要被它们抽一笔。”
如同影片名字,黄明志指提出“用NFT对抗世界”,他解释在区块链上卖买作品,用的是虚拟货币,如比特币、 以太币,没有任何国家的银行可以管,也没有中介;加上作品限量、有序列号,卖家购买后,作品就是属于卖家一个人,他认为非常适合用来贩卖艺术作品。
正如黄明志所说,NFT 不是一间公司、也没有品牌、也表明不是为了业配才通过NFT卖歌,只是想站出来对抗全世界银行、做一件热血的事。
12小时狂赚350万后,黄明志也发言说:“搞艺术很不容易,感谢大家用行动支持艺术创作者,也祝各位币圈的朋友发大财。”
通常发财以后就要缴税,那如果赚的是加密货币,这条账要如何算?
不算不知道,算了吓一跳!
(点击这里看影片)
根据大马两位税务专家—税务教主周德谦和YYC超越集团总执行长拿汀叶欣向的计算,若黄明志的这350万令吉收益需要缴个人税,那么税额将高达100万令吉(依30%最高税率计算)!!!
至于在这样的情况下,黄明志是否需要缴税,周德谦和叶欣向对谈时指出,只要是在本地卖产品或服务盈利的收入,就需要缴税。
“依黄明志的个例来说,虽然他目前卖NFT获取的利润是加密货币(以太币),而且他也没打算换回美元或令吉货币。但以太币是个有价值的货币,随时都能兑换现金。”
(Photo by Executium on Unsplash)
但说到底,一切仍取决于收入的来源,这也是我国评定需缴税与否的关键指标。唯这一点,只有纳税的当事人知晓。
周德谦指出,国内很多老板,其实都面临着不知道自己的收入哪些需要交税,哪些不需要缴税的烦恼。
为此,YYC超越集团推出了一站式平台Taxpod,让老板们可通过该平台学习所有税务问题,了解什么样的收入该缴税,什么收入不需缴税。以及什么收入可以扣税,什么又不能扣。如此一来,老板们就能妥善安排个人和公司税务,避免交错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