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所谓的永久地契(Freehold)不是真的“永久” 只是期限拉长至XXX年!
买房产时,一提到永久地契,大家认定的就是:买家永远持有该房产的拥有权。意即,买家离世后可以将房产转让给自己的孩子或指定的人,而他们也可以传授给他们的孩子、孩子的孩子、孩子的孩子的孩子……直到永久~
但你知道吗,永久地契并不是真的“永久”!
如果真的要在永久地契前面加一个期限,会是多少年呢?答案是:999年!
永久地契可谓是房产市场上最值钱的地契,但在半岛与沙巴,所谓的永久地契也并不是永久,而是有期限的,即999年。由于它的期限只差一年就是10个世纪,所以足以称永久地契。而在砂拉越,则有被标示“Perpetuity”的无期限永久地契。
另一方面,政府不能随意干涉永久地契房产的产权,只有环境和城市规划的政府官员,有权限制永久地契房产项目的开发。
永久地契 也可能被政府收回
根据《1960年土地征用法令》,只要有关房产所处的地段将用于捷运等公共发展,政府仍然有权把这些永久地契房产收回。
比如在2018年时,政府为了发展捷运(MRT),就收回了Ampang Park购物中心所在的永久地契土地。在这情况下,政府根据房产的市场价值对业主进行赔偿。
大马目前沿用的土地管理制度其实源自于英殖民政府,它实实在在地避免了很多国家经常发生的一地二主或多主的土地纠纷。
过去要申请土地并非易事,需要经过一定的流程,如先鉴定土地后向土地局申请,写明土地位置、申请用途等等,由县长来决定是否批准,包括鉴定申请者是否有能力缴付地税,申请者是否有其他土地等等。
在大马,另有3种地契:
.租赁地契(Leasehold):
租用期限从30年、60年到99年不等。期限一到,州政府可以允许业主延长地契,并且需要再次缴交地税,但政府也可以收回土地,这也是令拥有租赁地契者感到担忧的地方。
.马来保留地:
只允许马来人拥有及买卖,是英殖民时代苏丹为保护马来人所设立的地契。
.临时地契(TOL):
没有拥有权,只有使用权,期限通常是3年更新一次,地点并不适合居住,只能充作特定用途的种植。
结语:永久地契是绝对的优势,但不应该是买家在买屋子时唯一的考量因素。作为一名精明的买家,应该经过全方位的调查、比较和考量,以找到最合心意的房产。
资料参考:e南洋、Property Guru
Photo credit:e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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