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绝大多数大马人而言,立遗嘱仍是相当陌生的课题。
尤其对于一般小康之家而言,立遗嘱听起来既费事,也费钱。反正也没有这么多家业好传承,就没必要特地立遗嘱。
有些家庭则因为有所忌讳(Pantang),因此便没立下遗嘱。大家普遍以为万一家庭成员去世后,留下来的财产会自动的转让给与家人或孩子们。
其实啊,这是错误的想法。
没立遗嘱 家属3年都拿不到遗产
根据大马的法律,如果死者没立遗嘱,那么在他去世后,亲属需要决定谁是遗产的管理者(administrator),并向高庭申请遗产管理状(Leste’s of Administrator)。
而这个程序方面很复杂,也很费时。
反之,如果死者有留下遗嘱,则其受益人最快可在3个月继承所有遗产。否则家属可能耗时2年至3年周旋在法庭、政府单位、银行之间,迟迟无法获得遗产。
一般上,若死者没有立下遗嘱,那遗产将根据1958年分配法令来分配:
情况A:只有配偶(无父母∕子女)
-全部遗产归配偶
情况B:有配偶和父母(无子女)
-配偶获得1/2遗产
-父母获得1/2遗产
情况C:只有子女(没有配偶和父母)
-全部遗产归子女
情况D:只有父母(没有配偶∕子女)
-全部遗产归父母
情况E:有配偶和子女(没有父母)
-配偶获得1/3遗产
-子女获得2/3遗产
情况F:有子女和父母(没有配偶)
-子女获得2/3遗产
-父母获得1/3遗产
情况G:有配偶,子女和父母:
-配偶获得1/4遗产
-子女获得1/2遗产
-父母获得1/4遗产
★简单来说,若死者生前没立遗嘱,那么在他死后,遗产的主要继承人为孩子,然后才是配偶和父母。
★也就是说,在孩子、配偶和父母都健在的情况下,死者50%的财产将由孩子继承,25%由配偶继承,剩余的25%由父母继承。
★至于遗产传给儿子或女儿,据1958年分配法令指出,遗产将不分性别,平均分配给死者的儿女。
特殊情况:
若死者去世前没有立遗嘱,生前没有父母,没有配偶,也没有子女,那么遗产将根据下列顺序分配:
1. 兄弟姐妹
2. 祖父母
3. 父母的兄弟姐妹
4. 曾祖父母
5. 曾祖父母的兄弟姐妹
6.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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