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说好会每个月给赡养费。到头来不是手头紧,就是搞失踪】
在大马的离婚申请程序中,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若孩子归妻子抚养,丈夫便需要遵守协议或庭令,定期支付赡养费给前妻。
但在很多情况下,不少前夫只会在首几个月按时支付赡养费,后来就不再支付赡养费。有者甚至搞失踪,与前妻断绝联系来逃避赡养责任。
为了保障离婚妇女和孩子的权益和生活,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宣布,拒绝支付赡养费予前妻者,其银行户头将会遭政府冻结。
依斯迈沙比里:“一旦有关人士的银行户头被冻结,银行将代对方用其银行户头里的钱,支付赡养费给其前妻。”
“当一名妇女在赡养费索赔中胜诉时,如果丈夫不遵守法庭命令,我们将冻结这些人的银行户头。若法庭谕令对方每月支付1000令吉赡养费,那么银行将被指示直接透过相关银行户头汇钱给前妻。”
目前根据我国法律,申请离婚分为2种情况-双方协议离婚(Joint Petition),或者是单方面申请离婚(Single Petition)。
在双方协议离婚书中,双方可以一起商讨赡养费安排。但在单方面申请离婚书中,任何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赡养费。法庭在考虑所有因素后,会做出决定。
至于赡养费金额,目前法律上没有固定公式来计算赡养费金额。法官会综合双方赚钱能力和生活需求,包括妻子和孩子的经济需求来裁定。
Photo from NACC Malay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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