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绝大部分情况下,在大马购买一手房子(新屋)都需要支付定金( Booking Fee)。但很多人都存有疑问,如果最后房子没买成,定金是否会自动退回来呢?
定金还拿得回来的吗?
一般上,如果购买的是发展商的新屋子,就需要签署订购表格(booking form)和支付定金。数额一般从数百令吉到数千令吉不等,取决于个别发展商。
在购房者向发展商购买新屋时,买家一般会签署一份订购表格,里面会列明订金的退款条件,其中最常见的退款理由是:
- 购房者的贷款申请,已经遭到至少2家银行拒绝。
- 购房者无法从银行申请到足够的借贷率(Margin of Finance)。比如想借房价的90%,但银行只愿意借出80%。
只要订购表格里面清楚列明,加上买家符合以上2种情况,发展商都会允许买家退款。
在我国,几乎每一家发展商的订购表格都不太一样,条件与程序也不相同。因此,买家在签名之前,一定要跟发展商再三确定订金退款的条件。
要求Booking Fee退款的5个步骤
- 告知房地产agent或发展商的销售代表你的退款意愿,附上贷款拒绝信等文件作证
- 发展商会安排购房者签署取消买卖的相关文件
- 发展商会处理退款,这个过程通常会需要3至4个星期完成
- 退款支票发出后,发展商一般会通知买方领取支票,买方也可要求发展商代为转账
根据法律 其实没有收定金的条例
事实上,根据1966年房屋发展(管制与执照)法令(Housing Development (Control and Licensing) Act 1966),购屋者只需在签署买卖合同时,支付10%的买卖价格,也就是头期钱(Down Payment)给发展商即可。
然而,大马的房产行业习惯采用这个收取订金的“惯例”。因此,如果你遇到发展商耍赖不肯退订金,你可以通过房屋买家仲裁庭(Tribunal Tuntutan Pembeli Rumah)提出诉讼索赔,通过法律途径向发展商拿回订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