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类型的公司有着不同的功能性。根据《马来西亚2016年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可以在大马成立的公司分成3种主要的类型,分别是:
- 股份有限公司(私人和公众有限公司)
- 担保有限公司
- 无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如果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负有法律责任,债务仅限于他们在公司中未支付的任何股份金额 – 即有限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是私人有限公司,也可以是公众有限公司。
- 私人有限公司(Sdn Bhd)
在马来文中,私人有限责任公司被称为 “Sendirian Berhad“,因此,缩写为“ Sdn Bhd”。对于外国人来说,这是唯一可以在大马注册的公司类型。外国人不得在大马成立公众股份有限公司或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私人有限公司的最低股东人数为1,最多股东人数为50。私人有限公司所需的最低董事人数为1名通常在大马居住和拥有主要居住地的董事。
私人有限公司无需公开报告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 公众有限公司(Bhd)
在马来文中,公众有限公司被称为 “Berhad“,缩写为“Bhd”。公众有限公司可能会或可能不会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但通常会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以获取成为上市公司的全部利益,例如接受公众对其股票的股权投资。
公众有限公司的最大股东人数没有上限,而且公众有限公司必须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就财务状况进行年度报告。
由于其公众性质,公众有限公司受大马公司委员会和大马证券委员会的更高报告标准和上市规则的约束。
公众公司所需的最低董事人数为2名通常在大马居住和在马来西亚拥有主要居住地的董事。公众有限责任公司的例子包括各大银行、电信公司、建筑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等,这些公司大多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担保有限公司(CLBG)
CLBG是一家公众公司,默认情况下,其名称后缀为“Berhad”或缩写“Bhd”。 但是,CLBG可以申请将后缀从名称中省略。
CLBG被广泛用于非营利性公司,例如慈善机构、社区项目、俱乐部,社团和其他类似机构。 利润或股息不会被分配给公司成员。
根据《公司法》,CLBG禁止拥有股本,并且与其他类型的公司不同,CLBG必须在公司成立时拟定公司章程,其中应声明该公司是一家担保有限公司。
但任何涉及20人以上的慈善组织也必须在大马公司委员会注册,因为《公司法》禁止成立非法人协会。
CLBG的例子包括带有以下名称的组织:基金会(Yayasan)、研究所(Institut)、学院(Akademi)、公司(Badan)、联盟(Gabungan)、基金会(Tabung)、中心(Pusat)等。
无限责任公司
顾名思义,无限责任公司意味着成员或股东的责任,是无限的。
因此,无限责任公司成员或股东,将对无限责任公司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全部个人责任。换言之,公司欠债一百万令吉,无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就要承担这一百万令吉的债务。
在大马,很少公司会注册为无限责任公司。无限责任公司可以通过特别决议向大马公司委员会提出转换通知,以转换为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