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Buy Now Pay Later付款 真的有比较划算吗?
对于先买后付(Buy Now Pay Later, BNPL)支付模式,相信经常有在网购的人应该对此不陌生。
疫情期间,由于当时大家行动受限制,网上购物交易额大幅提高,不少人购买数额几千令吉的产品如电器、手机等。先买后付的概念就是把大笔的消费额分成几个月来摊还,期限从3到6个月不等,有些可到12个月,视各别平台而定。
先买后付和信用卡不同的地方在于它无需像申请信用卡一般,需要有最低收入规定,申请时也无需呈交收入证明,有些平台最低申请年龄可低至18岁就能申请。对于那些无法申请到信用卡的消费群众,先买后付或许可以帮助他们更快拥有价格较高的商品。。
先买后付一般上没有征收“处理费”(processing fee),不过如果没有准时偿还的话,会被征收迟付款费。
举个例子,假设小吉购买RM1500的商品,采用先买后付,分成3个月来摊还,每月须缴付数额是RM500。小吉忘了准时缴付第一个月的RM500,平台F会征收他的迟还费用为该偿还数额的1.5%,那就是RM7.5 (500*1.5%)。如果是采用另一个平台A的话,逾期缴付的话会被征收“行政费”RM30,最多可被征收高达RM60。如果逾期缴付两期被征收总共RM60“行政费”的话,那就需要多付相等于4%的额外费用(60/1,500)。
或许对于一部分的使用者来说RM60不多,不过如果换个角度去想,如果我们上网购物时,店家说需支付RM60的快递费(不是体积大和重的货物),相信没有人愿去支付。或是去某些商店消费时,有遇过刷卡支付时会被征收额外费用,我们的感受都会不好,因为需要额外偿还这些原本无需支付的费用。迟偿还费也是如此,是额外且不必要多付的费用。
唯一好处:更容易买下商品
先买后付除了可以更容易拥有某样商品之外,笔者觉得没有什么其他好处,因为偿还期也不长,假设只能给你3-6个月的偿还期,那么也只能提前3-6个月享受该物品。如果换成我们用3到6个月的时间储蓄,之后再购买的话,我们通常也会比较珍惜该物品,因为是通过努力储蓄后得来。
如果不善用先买后付的便利,除了需要偿还额外的费用外,由于购买高单价商品变成更简易,没有管控好的话,会造成过度消费,入不敷出。
购买物品前,还是以确定需要和想要的分别,来分辨该物品的重要性,想要的通常也是比较贵的商品。另外,也需看自己的财务状况是否能负担该商品,如果储蓄不足以购买该物品,那么是否可以等存到钱之后再购买。
就如上面提到的,反正先买后付也只能让我们提早3到6个月拥有,不是说能提早3到5年,所以时间上并没有多大的差别。
专栏作者:李铭传 (理财顾问兼中小企业融资规划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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