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Part time、临时工必须付印花税?厂商联合会:恐加重SME负担!
请Part time、临时工必须付印花税?厂商联合会:恐加重SME负担! (5月20日讯)根据马来西亚1949年印花税法令,所有雇佣合约都必须向内陆税收局(LHDN)缴付印花税并盖章。 虽然这项规定早已存在,但一直以来未被严格执行,直到2025年1月1日起印花税审计框架(SDAF)推行,政府才开始加大执法力度。 该框架旨在通过概述审计官员和纳税人的权利和责任,确保审计以公平、透明和公正的方式进行。 大马厂商联合会(FMM)总会长丹斯里苏添来指出,合约盖章的要求适用于所有雇佣类型,包括全职、兼职、合约工与实习生。这对员工流动率高或频繁聘请季节性员工的企业影响尤大。 他说:“对于利润率已经很低的中小企业来说,这项规定尤其吃力。” 大马厂商联合会(FMM)总会长丹斯里苏添来 目前盖章费用为每份合约10令吉,需在签署日起30天内完成盖章,逾期者将面对最高每份100令吉的罚款。 月薪低于300令吉的雇佣合约可豁免盖章,但这个门槛早已低于现今的最低工资1700令吉,所以此项豁免几乎没有意义。 苏添来呼吁当局提供宽限期,让企业补盖旧合约而不被罚;发布明确指南,避免企业在无知中违规。 马来西亚人力资源论坛(Malaysia HR Forum)总执行长 Arulkumar Singaraveloo 也指出,盖章规定增加了行政工作量,并支持给予宽限期的呼吁。 他建议,盖章应按需执行,而非全面强制执行,例如在提交给官方机构或法庭前再补盖;当局应加强宣传教育,让企业更清楚了解合约盖章的义务。 他说:“在工业法庭的审讯过程中,盖章合约并非必要条件,大多数与雇佣相关的纠纷也不会强制要求合约已盖章。如果真的需要盖章,公司完全可以在提交文件给有关当局前,再补盖即可。” Arulkum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