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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德谦:所得税法令下,老板有什么法定职责?

周德谦(税务教主) 如果你有雇用员工为你的企业工作,根据所得税法令,你需要履行许多法定职责,例如聘请新员工需要通知内陆税收局、提交雇主呈报表(Form E)、从薪酬中扣除税款(PCB)等等! 为了降低因不合规而受到处罚的风险,雇主必须确保其人力资源人员及时了解新的税务发展,以充分履行雇主的法定职责。 从员工入职到他离职或去世,在整个雇佣过程,雇主都有着不同的责任。 以下图表为你简要在整个雇佣过程、直至终止雇佣关系,所需呈交的表格。 内陆税收局会定期对雇主进行审核,以确保雇主遵守所得税的申报义务。 如果雇主未能履行其申报义务,将会在《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20(1)条文底下,被罚款200令吉至20,000令吉不等,或监禁6个月或两者兼施。 身为一位雇主,无论是聘请新员工或者员工离职你都需要填上相应的表格。 下次有聘请新员工或员工离职都要注意这些法定事项,以避免不必要的罚款和烦恼。 专栏作者:周德谦(税务教主 Tax Guru Zen Chow) YYC税务执行董事兼税务实习领导 https://taxpod.my/laob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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