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马持有“假名牌包”犯法?
女商人持有65个假Gucci包 被罚款RM32,500!
相信无论是卖家或买家,对于持有冒牌包包都抱着一种侥幸的心态;然而近日有一项判决,相信会敲醒各方的警钟,这也是国内贸易与生活成本部籍此行动再次提醒大家:持有冒牌包包是犯法的行为。
2024年1月8日,大马华裔女商人Jenny Tan在位于吉隆坡Lorong Haji Taib的店内,被发现拥有65个奢侈品牌Gucci的冒牌包包,而被控上法庭。她俯首认罪后,被地庭判罚款3万2500令吉,并谕令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坐牢6个月代替。
根据控状,该名女商人被指在去年2月27日下午1时10分犯下罪行。国内贸易与生活成本部官员在涉案单位展开调查时,发现她持有65个使用Gucci商标的冒牌包包,因此抵触2019年商标法令第102(1)(c)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102(1)(ii)条文下判刑。
在此条文下,涉及人士一旦罪成可就每样商品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而涉及商家一旦罪成,可就每样商品罚款不超过1万5000令吉。
其实,一直以来,国内贸易与生活成本部都有在积极呼吁商标注册方与该部门加紧合作,以更有效地打击市面上的冒牌货,并警告所有个人或公司切勿违法,否则将遭到重罚。
根据媒体报导,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吉隆坡分局曾于去年7月到茨厂街取缔销售仿冒品牌业者,共充公2505个冒牌货,其中有单价高达4000令吉的冒牌货,种类包括包包、手表、皮夹及配件等。
带“冒牌包”出国 会被海关盯上
除了持有及售卖冒牌包包会涉及违法,若携带冒牌包包出入国际机场,也有可能会被海关盯上。
根据户旅联盟资料,建议大家到国外旅游时不要随身戴高仿手提包,一旦被查到,是不可以过关的。因各国法律有规定,如果被查出是假货,携带者将面临没收、罚款甚至是牢狱之灾。
目前出境旅游穿戴假名牌都会面临被严厉查处的风险,只是东南亚国家查得比较松,欧洲国家查得非常紧,有时是抽查,有时是过滤式检查。欧洲各国在智慧财产权保护方面都有相关法律,唯具体的处罚力道各不相同。
有到过巴黎机场的朋友都知道,机场范围内都张贴了标语,警告购买或携带假货属于犯罪行为。违规者将被罚 30 万欧元(约152万令吉)和3年监禁。而法国海关人员更是接受过识别假货的训练。
为了充面子而以身犯险,值得吗?
资料参考:pursebop.com、户旅联盟、星洲日报、e南洋
图:legitgrails.com, Barron’s, Pursebop
来聊一聊